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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会计证《财经法规》考试重点:会计法律制度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会计法是调整经济关系中各种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一、会计法律――《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

  1.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

  【注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全国最高立法机关

  2.典型代表:《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

  3.《会计法》

  制定时间:1985年1月21日通过,1993年12月29日修订,1999年l0月31日第二次修订。

  现行的《会计法》1999年l0月31日第二次修订,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地位:《会计法》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立法宗旨:根据《会计法》第一章第一条的规定,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主要内容:《会计法》主要规定会计工作的基本目的、会计管理权限、会计责任主体、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的基本要求、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的职责权限,并对会计法律责任做出了详细规定。

  4.《注册会计师法》

  【历史进程】

  1986年7月,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条例》;

  1993年10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以第13号主席令颁布,于1994年1月1日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立法宗旨:发挥注册会计师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鉴证和服务作用,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主要内容:规定了注册会计师的考试与注册、注册会计师承办的业务范围和规则、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相关问题,以及与注册会计师有关的法律责任。

更新时间2023-02-20 21:44:48【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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