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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云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为55分


云南省会计考办关于2016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州、市财政局,镇雄县、宣威市、腾冲市财政局:

根据2016年上半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情况,经研究,现将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10055
会计基础10055
会计电算化10055

二、请各地在收到省下发成绩数据后,及时将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布,并按规定做好发放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考试后期工作。

云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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