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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基础第七章第三节


  二、实物资产的清查方法
  实物清查主要是对各种存货及固定资产等财产物资的清查。对这些物资的清查,不仅要从数量上核对账面数与实物数是否相符,而且要查明是否有损坏、变质等情况。由于实物的形态、体积、重量、堆放方式等不尽相同,因而所采用的清查方法也不尽相同。
  1.对于成件堆放、包装完整的财产物资,可按大件清点,必要时可以抽查;
  2.对于散装分散的物资,可以采取移位盘点、过秤盘点或分处盘点,防止漏盘或重盘;
  3.对于大量成堆、难以清点的物资,可以采取量方、计尺等技术推算盘点的方法;
  4.对于房屋及机器设备,不仅要盘点其数量和附属部件,而且要查明使用情况,以发现其使用和保管上存在的问题。
  对实物资产的数量进行清查的同时,还要对实物的质量进行鉴定,可根据不同的实物采用不同的检查方法,如物理法、化学法、直接观察法等。
  为了明确经济责任,便于查阅,进行实物清查时,实物保管人员和盘点人员必须同时在场。对于盘点结果,应如实登记盘存单,并由盘点人员和实物保管人员一起签字或盖章。
  盘存单既是记录盘点结果的书面证明,也是反映财产物资实存数的原始作废。为了查明实存数与账存数是否一致,确定盘盈或盘亏情况,相关人员不定期 应根据盘存单或账簿记录,编制“实存账存对比表”该表是用以调整账簿记录的重要原始凭证,也是分析差异产生、明确经济责任的重要依据
往来款项的清查方法
  往来款项,是指各种债权债务结算款项,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和预收、预付款项等。往来款项的清查一般采用发函询证的方法进行核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步骤:
1.将本单位的往来账款核对清楚,确认总分类账与明细分类账的余额相等。
2.向对方单位填发对账单。对账单的格式一般为一式两联,其中一联作为回单。对方单位如核对相符,则应在回单联上盖章后退回;如核对不符,则应将不符的情况在回单上注明,或另抄对账单退回,以便进一步清查。
3.收到对方单位的回单联后,应据以编制“往来款项清查表”清高明核对相符或不符的款项。尤其应注意查明有无双方发生争议的款项,有无希望收回的款项或无法支付的款项,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
更新时间2023-02-20 21:40:42【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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