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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市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本市是否予以认可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2005)26号】的有关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由财政部统一大纲,由各省级财政部门自行组织,所以,外省市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本市不予认可。
更新时间2023-02-20 21:38:22【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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