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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须知


1.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报考人员登录宁波财税会计之窗网站(kj.)“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选择“考试报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主页后,首先阅读“报考人员必读事项”,在对“网上报名协议”表示同意后,再根据网页的提示,进入“注册窗口”进行注册(所有报考人员报名时都必须重新注册,但每次考试每人只能注册1次)。通过准确录入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信息注册(手机号码将作为注册后再次登录报名系统的验证信息,因此必须输入正确),考生可使用本人的登录信息按提示进行报名操作。在注册成功后,在报名系统中预查考点情况,然后应通过银联网上银行支付系统,在网上报名截止前一次性付清报名费用,否则,视为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应在缴费后3天内自行选择考点和考试时间并打印考试通知单(不再另发准考证)。报名成功并成功选择考点考场后,可以凭报名时的身份证直接查看或打印考试通知单。 
2、网上报名须注意事项 
(1)考试报名前本人须仔细阅读相关文件要求,慎重报考,所填报信息在点击缴费前可以修改,一旦点击缴费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不再办理重报、退考和退款手续; 
(2)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通过网上输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3)考生不得以他人身份进行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考生承担全部责任; 
(4)考生应当使用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参加考场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登录网页提交报名信息并得到“缴费成功”信息后,考生应当场或在3天内自行选择考点和考试时间,按确认并产生“考试通知单”后方为报名成功;逾期不选择考点和考试时间的,将由系统在全市所有有空余位置的考点随机安排考试(考点、考试时间都将随机产生),考生必须在本次考试开始前查询并打印自己的“考试通知单”;考生不自行选择考点和考试时间的,可能会给考生安排复习和参加考试带来不便,请考生慎重考虑,尽可能自己选择考点和考试时间;考生选择考试时间时,允许在同一个考点内选择不同的时间分别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和(《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联考)科目的考试(如果考生不一次性选择的,系统将不予保存)。 
(6)考生缴费完成,选择考试考点和考试时间并按确认后,不得再重新选择,也不得变更考点和考试时间;  
(7)考生可在报名期间内上网自行修改注册信息,一旦按“缴费”按钮后,不允许再改动任何报名信息。务必请考生在进行“缴费”前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一旦按下“缴费”按钮后,都不得进行修改。 
3、考试教材与订购 
2015年下半年考试,使用根据财政部最新考试大纲编写出版的教材(宁波出版社2014年12月出版),由专门机构负责发行。需要教材的考生,可以登录以下网址(/zhuanti/nbcy/index.shtml)直接订购。发书时间、单号等,请直接与发行机构联系。  
为了帮助考生复习迎考,由宁波出版社另外组织编写了专门针对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特点的参考用书(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应考指导,包括课堂练习、模拟试卷、考试技巧等),需要的人员可以通过宁波出版社购书网址(/item.htm?spm=686.1000925.1000774.13.7Knisb&id=36046993502&qq-pf-to=pcqq.c2c)订购。 
4、网上报名成功确认 
按照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流程,当考生完整录入基本信息并成功进行网上缴费成功后,还需要再选择确认考点和考试时间,此时网上报名状态显示为“报名完成”,这表明网上报名成功。与此同时,短信平台将通过短信,把登录名、密码等信息再次发给考生与考生确认。如果考生未收到短信,可能短信平台线路堵塞,考生不必担心。如果考点考场已经选择并可以打印考试通知单的,报名确定已经成功。 
5、网上报名系统对电脑操作要求 
请使用IE浏览器进行报名操作,使用英文或中文半角输入法,对中文全角输入法的数字网上报名系统将不予认可。不得在同一台电脑上同时打开2个及以上报名窗口进行报名(包括多人同时报名),也不得在2台及以上电脑打同时为一个人办理报名手续。一台电脑办理多人报名的,每次登录报名系统前都必须刷新电脑,消除电脑缓存,避免显示信息发生错误。  
6、采用网上缴费方式后相关发票的取得 
对采用网上支付方式交纳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各项费用,直接以网上银行扣款单作为缴费凭据,一般不再统一提供非税收入票据。考生因特殊原因需要考务费非税收入票据的,应提前向自己所选考点预约,并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本人考试当天考试结束后到考点考务办公室开具考务费非税收入票据。未参加考试人员,应在本人考试日期后一周内向考点考务办公室申请开具。逾期不申请的,不再提供票据。 
7、务必准确填写考生本人有效的手机号码 
因注册后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时需要验证手机号码,以及所有考试信息都是通过短信平台发送到考生本人的,包括考试变更信息、突发事件通知等联系都需要,如不准确填写考生本人的手机号码,将会直接影响考生的考试,所以务必请准确填写自己的手机号码。同时请在考试前将所登记的手机保持在开机状态。 
8、考试考务费标准 
报名考务费按宁波市物价局《关于核定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甬价费[2011]57号)核定的标准收取,160元/人次。 
9、考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 
考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将在全大市本期所有考试全部结束后10天左右通过宁波市财政税务局会计之窗网站(网址:kj.)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该网站查询。考试合格人员可以直接打印成绩合格单。 
10、“网上支付”应注意的事项(请使用IE浏览器进行网上支付操作) 
(1)报名前考生本人须仔细阅读相关文件的要求,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考;  
(2)考生如果没有网上支付经验,请在支付前详细阅读自己银行卡的使用说明; 
(3)为了资金账户的安全,考生不要使用网吧等公共场所的电脑进行网上支付操作; 
(4)考生在进行网上支付时,应注意保护好银行卡的号码和密码,注意卡内资金安全; 
(5)考生一旦点击缴费按钮,所有信息将不能改动,请考生谨慎操作;  
(6)如果因上网条件或网络传输等原因造成支付速度慢,请考生耐心等待,不要重复点击,以免造成重复缴款(如果发生重复缴款的,需要在报名全部结束后一个月左右与银联对账确认后才能退回,退款一律退回到原来支付的账户中);  
(7)如果因为种种原因网上支付确实没有成功的,可点击报名系统中“缴费”按钮重新支付。 
(8)考生网上支付成功后,请不要立即关闭浏览器支付页面,等待报名系统接收考生的缴费信息,大约15秒后,网站会自动跳转页面,显示“缴费成功”字样。如果由于不小心关闭网页或者由于网络、机器等原因不能自动跳转页面显示“缴费成功”字样,我们将会在48小时内对账,对账完毕后,缴费状态变为“报名完成”,此时可以进行考点和考试时间的选择。请注意查看自己的缴费状态。 
11、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考试通知单的处理 
遗失身份证的考生,参加考试前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遗失考试通知单的考生可自行从网上下载打印,或者按通知单规定时间直接到考点凭身份证考试。  
12、考生参加考试注意事项 
请考生仔细阅读《考生须知》、《考场规则》和《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并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必须与报名时的证件相一致)在开始考试前30分钟到考点开始签到处签到并采集照片信息后进入考场; 
(2)考生在开考前20分钟可进考场,迟到30分钟不得参加考试。开考6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3)考生应将除身份证和寄包凭证外的其他物品统一寄存到考点设置的考生专用储物柜(箱)内,不得将任何物品(包括笔、计算器、手机、所有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 
(4)考生须自觉遵守《考场规则》。依据《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违规人员将视情节受到责令离开考场、考试成绩无效、停考2年、向社会公布其相关信息及作弊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考场考试开始指令发布后,用身份证验证登陆考试系统; 
(6)答题时需要计算的,可以用电脑自带计算器进行计算,也可以用考点统一准备的书写板进行计算; 
(7)考试结束,应立即停止答题,并点击交卷,然后立即离开考场;提前交卷的,离开前必须完成点击交卷操作。不得自行关闭考试系统和考试电脑; 
(8)禁止考生抄录、复制、拍摄试题。 
13、其他注意事项 
网上报名成功后,报名基本信息将不能自行修改,如果发现信息错误,请考生在报名期间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报名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现场填写申请表,进行修改确认,但报考科目、考点和考试时间等信息不能进行修改。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修改确认,将视为自动放弃,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负完全责任。 
考生应当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报名,不得由他人代报名。如果代报名发生报名信息错误的,后果将由考生自行承担。 
14、网上报名操作有困难时可到相关考点设置的自助报名设备报名 
在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期间内,对个别网上报名操作有困难的考生,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既可通过电话咨询得到帮助,也可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部门设置的自助报名点(详见报名主页“联系我们”栏目),由工作人员辅导报名。
更新时间2023-02-21 08:57:49【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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