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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统计局关于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嘉兴市统计局关于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嘉统[2013] 27 号

各县(市、区)统计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和《浙江省统计局关于2013年度全省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浙统〔2013〕28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形式、时间及报名办法

(一)考试形式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国家统计局统一教学大纲、统一命题、统一时间、统一考务规则的办法,考试试题全部采用客观性题型。其中,《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科目考试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和综合应用题四种题型;《统计法基础知识》科目考试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和案例分析题四种题型。

(二)考试时间

2013年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时间为9月15日,具体考试课程及时间安排如下:

上午  9∶00—11∶00  《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下午 14∶00—16∶00  《统计法基础知识》

(三)报名办法

1.考试报名按在(属)地管理原则进行。

2.报名时间为5月29日前,具体日程由各县(市、区)统计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局自行确定。各地要认真做好组织、宣传和发动工作,并尽可能为报考人员提供方便。

3.报名所需资料:

(1)《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认定考试报名登记表》一份(表式见附件1);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一寸纸质照片一张,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电子照片一张,文件名为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电子照片的具体规格要求见附件4)

4.免考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科目的条件:

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会计与统计核算、统计实务专业大专,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学位)的人员(相关专业见附件5)。申请免考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科目的人员报名时,需携带毕业文凭原件和复印件。统计法基础知识为必考科目。

二、考试点、考场设置要求及考试前准备工作

(一)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属于国家级考试,考试点应设置在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要选择承担过国家级考试任务的学校。各地应加强对监考人员的培训,明确考试要求和纪律,尽量请责任性强、有监考经验的学校老师进行监考。

(二)各县(市、区)统计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局应于6月底前将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料(包括数码照片)通过《人事教育在线处理系统》的“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功能模块录入或导入数据库,7月底前编排好考场设置(按30人或25人设置,最低不能少于15人),8月底前做好准考证的制作和核发工作,9月上旬做好试卷的接送等工作。

(四)考区应悬挂、张贴明显的横幅、标语、考场平面图,每一考场门口要张贴考场号和准考证起止号;考生的座位必须是单人、单桌。考场内应设置考生物品存放桌,供考生存放书包、手机等物品。每个考试点要设“考务办公室”,以作考试期间的临时工作场所。

(五)建立考试值班制度。值班时间为9月15日8∶30至16∶30;县(市、区)统计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局值班人员名单和电话号码在9月8日前报市统计局;市局值班、巡视人员名单及电话号码将事先公布。

三、考试费用

我市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认定考试收费标准,按浙价费 [2005]19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45元,两科合计90元,请各县(市、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局于8月15日前将有关款项交嘉兴市统计局办公室。

四、基本要求

各县(市、区)统计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工作,切实做到人员到位,发动充分,组织严密,服务周全,考纪严明,确保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工作中如发现问题,可及时与嘉兴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联系人:蒋忱、李雁清;联系电话:82521551、82521550.

附件详见:

1.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认定考试报名登记表

2.2013年浙江省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

3.电子照片上传人事教育在线处理系统要求

4.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本科专业目录

嘉兴市统计局
2013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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