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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调整的通知


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调整的通知

根据《辽宁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2013年6月修订)的规定,从2013年7月1日开始,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设A、B两类:
A类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
B类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珠算。
同时,按照《关于贯彻实施辽宁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会〔2013〕452号)的规定,在财政部发布珠算科目考试大纲和题库前,我市暂不组织B类考试。

沈阳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 
 2013年7月5日

更新时间2023-02-20 22:14:10【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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