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面临的挑战 
信息产业部信息化推进司 王 宏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其对经济的推动作用日益突现。开展电子商务过程中所面临的、事关电子商务发展前途的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挑战及其如何迎接它们,并找出相应的解决办法,引起人们的关注。电子商务面临的挑战大体可归纳为8个主要方面,即隐私权、税收、知识产权、有害信息、安全、电子签名、电子支付和信息基础设施。一般来说这些问题的解决应从法律法规和技术手段两方面考虑。需要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研究技术解决方案和开发相应的产品,确定技术手段的法律效力。 

  一、面临的挑战及其相关问题 

1、 隐私权 

  信息技术的进步、因特网的发展和相应的全球信息流动量的增长,正为社会、企业和个人提供着明显的好处。它们包括:消费者更多的选择和便利;信息的全球性和可接入性;增加了竞争、速度和效率;政府管理信息的公开化,使公众感到政府办公效率的提高和政府形象的改善等等。 

  然而,这些进步也在保护个人隐私方面提出了新的挑战。数据隐私,即个人信息的保护,因而成为消费者、公司和政府部门日益关注的问题。因此,为了从这种信息流动中获益的同时,对个人信息给予适当的保护,就需要一种平衡的办法。例如,通过信息自由交流而获得的医疗和健康保险状况的改善,同时保护客户敏感的个人信息不被非法接入和使用。调查显示,对于不同的人来说,对隐私的需要和想法有明显的不同,因而得到的服务也不相同。对隐私关注最少的人能够获得免费因特网服务的报赏、经常购买者的奖励、简化的购买手续和由知道消费者购买习惯而受益的零售商提供的特别折扣;对于具有强烈隐私需要或非常注重隐私的人来说,相应的网络信息服务也是同他们需要的隐私程度一致的。 

  2、税收 

  货物和服务的税收是政府为了公共事业筹集资金的一种必要的功能。电子商务不是一种对这种资金来源的威胁,而是支持和加强它。随着越来越多的交易是通过网络实现的,对于估税和收税方法需要做些调整,使电子商务中买卖双方能够在明确的税收法律条文下纳税。 

  B-TO-B交易代表了今天最多的电子商务交易额。因为,不论哪里的企业都需要存有繁杂的帐务记录,向电子方式转移将改善税金的收集效率和查帐能力。随着消费者逐渐进入电子商务,税收系统要适应参与买卖双方的位置不易确定时的交易。 

  新的税收方法是需要的,更重要的是制定新的税收法的出发点是什么。对是否把电子交易和网络服务作为增税或特殊税的目标,采取这样的行动是否会阻碍电子商务的发展,约束电子商务产生的、更大潜在收益的增长等问题必须要有深入的研究。 

  3、知识产权 

  通过因特网以文本、视频和音频形式传输的信息是电子形式的财富。网上很多信息是由个人所有,并且具有一定的价值,信息的所有者希望其他人使用时付出报偿。然而,电子商务网是一个媒体,允许信息被完整的、便宜的拷贝无数次,并且广泛传播,除非在数字环境中有明确的知识产权保护法,人们将不会去创新、发明和网上交流,技术进步将受到阻碍。此外,因特网上的内容在世界各地都能得到,许多国家在知识产权方面的立法没有完善,不仅内容所有者面临非法翻印问题,他们还要防止商标被欺诈盗用。因此,为了知识产权在电子商务系统中得到实施,强有力的法律和国际间的合作是永久的解决办法。世界各国政府应当就内容所有者的权力达成普遍共识。 

  4、有害信息 

  因特网和电子商务使得信息内容克服了时间、距离,和某些情况下的语言障碍,出现了前所未有的自由流动。然而并不是所有的内容对使用者都是适当的,特别是儿童。每种通信媒体都可能含有某些被认为是有害甚至是颠覆性的内容。因此,面临的挑战是对需要的人提供保护。 

  5、安全 

  促进电子商务的因特网及其相关技术必须是安全的。在线交易和通信的参与者要求交换的信息和资金仅面向有选择的交易各方。没有一个安全和可信任的环境,电子商务就不能得到发展。 

  信息网络安全多年来一直是引导电子商务的一个重要成分,有关企业正在研究能够为因特网用户提供所需安全性的技术,开发和完善很多强有力的产品和系统来保证安全。那么,为什么还有如此广泛的用户对因特网上的安全那么关心呢?答案是用户关心的不仅仅是技术的本身,而是技术实现和实际运用。那么如何使一个因特网用户确信自己是安全的呢?一般的因特网用户必须依靠可信任专家,并由这些专家用系统检验和分析的办法估计因特网系统的安全。仅当许多专业人员对于安全产品进行攻击,并且没有成功之后,用户才能对其有信心。 

  6、电子签名 

  电子商务要求人们能够在线形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约。对于物理文件的手工签字通常认为对签字人有约束力。虽然签字可能被伪造,但是签字仍然提供了一个唯一的证据,能够由熟悉这个签字的人们所识别。在由1和0组成的世界中,图象能够很容易的复制。那么,签字的电子等效方法是什么呢?进一步讲,大多数国家没有法律承认电子方式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在因特网环境中,确定人的身份有时是困难的。例如,电子函件的地址信息不足以确定这些人是谁、他们在哪里。还有一个身份认证的问题,就是在给某人发送信息之前,用户应能确定该地址是用户打算将信息发给的那个人所有。反之,用户所收到的信息确实是由声明已经将此信息发送的人发送的。 

  7、电子支付 

因特网的增长和浮现出的技术先进性正在创造全新的商业模式,消费者和商家可以很方便的从他们的家中和办公室里购买世界范围内的产品和服务。当用户选择好他们希望购买的产品或服务时,就需要一种可接受、可确认的支付方法。 

  在物理世界中,有各种支付方式,如现金、支票、信用卡和借记卡可以使用。在线世界采纳了这些支付方法,但还存在一个更容易的方法实现资金的转移,这就是电子支付系统。 

电子清算和支付系统在银行和其它金融服务机构已经投入使用外,消费者也使用如旅行支票和磁条卡之类的储值支付方式很多年了。然而目前的系统还不能为从事电子商务的人提供充分的安全或选择。 

  8、信息基础设施 

  电子商务要求用户具有快速、可靠地接入因特网的多功能信息设备,如计算机、个人数字助理、蜂窝电话和机顶盒。电子商务给用户带来的好处是信息可以比传统方式更有效的处理、分析、存储和通信。技术进步使设备处理信息速度更快,成本下降。目前,电信市场正在进一步形成竞争环境,但是在用户接入速率方面改进不大,对许多电信用户来说,并没有可提供的高速因特网接入服务。 



  二、总的对策 



  不可预测的计算机和通信技术会聚,已经对电子商务提供了新的市场。这个市场为参与者提供广泛的经济和社会收益。如果这个市场得以繁荣发展,电子商务将更有效的利用资源,创造新的商机和新的财富源泉。 

  电子商务的发展必须有政府部门的宏观指导和支持市场发展的政策和法律框架;同时也必须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和一套完整的使各种技术可以互操作的基础性技术标准。 

  政府部门应当发挥宏观指导作用,通过宏观规划、制定法律法规、协调和组织,促进社会对电子商务的接受,引导电子商务的发展,推动电子商务的应用,并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环境。此外,电子商务涉及商务活动的所有环节,其中包括政府、企业、组织和个人,政府部门同样也应成为电子商务的参与者。 

  企业是经济活动的基本组成单位和电子商务的主体,电子商务的深入发展必须要有企业积极主动的参与。应当鼓励企业发挥主动性,积极参与电子商务的应用,在政府部门的指导和协调下,通过联合协作和标准化,建立一套技术标准,支持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和电子商务业务的专门需求。这些标准以及任何补充或相关的标准,都应有利于贸易和竞争及鼓励创新。这些技术解决方案也必须同政策和法律框架相互合作,促进消费者信赖的电子商务市场的形成,为所有的参与者提供法律保护和获得真正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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