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中的寻租经济学分析
【内容提要】政府采购中的寻租与腐败问题早已引起世人的关注,但其形成机理,目前学术界研究的较少。所以,本文从纯经济学的角度对分散性政府采购过程中的寻租形成过程、寻租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分析。通过研究发现:单靠非经济手段(如制度、法律、教育等)无法完全解决政府采购中的寻租问题,只有通过经济手段和非经济手段双管齐下方能成功。
【关键词】政府采购 寻租 博弈 经济学分析
所谓寻租是指花费稀缺资源追求转移的活动(Robert D. Tollision and Roger D. Congleton,1995)。安妮·克鲁格(A. Krueger,1974)认为:争夺性寻租导致生产在生产可能曲线以内运行;由于数量限制引起的福利损失无疑大于那些与数量限制等价的关税限制所造成的损失;争夺性寻租使某些活动的私人成本不于社会成本。对于政府采购来说,由于存在设租和寻租的“经济人“(分散性政府采购主体或机构和供应商),纳税人赋予分散性政府采购主体或机构的公共权力在实行运行中被扭曲,“看不见的手”被“看得见的脚”踩住,政府性资金被浪费,产生采购腐败也就不足为奇了。
政府采购中的寻租包括设租与寻租两个方面,实际上是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政府采购中的设租是指采购方[③]利用权力对采购全过程进行控制,人为设置需求障碍,进而营造获得非生产性利润的环境与条件;政府采购中的寻租是指供应商利用合法或非法手段获得供应特权以占有租金的活动。因此,政府采购中的寻租过程实际上是一种“权-钱”交易过程,设租是从“权”到“钱”,寻租则是“钱-权-更多的钱”(陈裔金,1997)。
为了研究的方便,这里我们先做一些假设:(1)假设政府采购为分散性的政府采购,它包括一定规模的相对集中的政府采购,而集中性的政府采购为在一定制度约束条件下的政府采购,我们假定集中性的政府采购为一种相对较优的制度安排。所以,我们这里讨论的寻租主要是针对分散性政府采购而言的。(2)假设作为寻租方的供应商是同等的,也就是说,不管是国内供应商,还是国外供应商,都是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向政府采购主体或机构进行寻租,其寻租能力差别暂不考虑。(3)公共部门内部因争预算而形成的寻租现象不属于本问题的讨论范围。(4)分散性政府采购主体或机构都是具有利已心的理性“经济人”。(5)整个市场为充分或比较充分竞争的市场,供应商对市场的垄断成份较少或根本不可能垄断市场。
一、寻租的基本博弈模型
采购方设租时,他与供应商之间的关系构成如图1所示的基本博弈模型。假定分散的采购方为甲(即设租人),供应商为乙(即寻租人);L代表甲乙双方讨价还价后的最低竞租价(设为100单位货币),H代表甲乙双方讨价还价后的最高竞租价(设为200单位货币)。图6-1显示了四种设租与寻租策略,左边的数字表示甲方在不同竞租价下能够取得的租金,右方的数字表示乙方在不同竞租价下能够取得的租金。对于策略空间A来说,采
购方与供应商均获得100单位的租金,甲方是通过“权-钱”交易获得,乙方是通过“钱-权-更多的钱”获得(扣除支付给采购方租金后的余额)。如果甲方事前预测到乙方会从寻租中获得非生产性利润总额为200单位,则甲方会利用其采购特权,将策略空间移至C,选择H甲策略,因此获得150单位的租金;此时,乙方只能获得50(100-50)单位的租金。同理,从乙方来看,为了追求自身利润最大化,一开始就想向B策略空间移动,如果供应商的利润空间不易被采购方观察到,即存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采购方会同意移动到B策略空间,此时,双方所获得租金与C策略空间正好相反。在一次性静态博弈情况下,上述三种策略空间可能都是均衡策略,实际政府采购中的工程采购或个别服务采购往往表现为一次性采购,它就符合一次性静态博弈。然而,在重复静态博弈情况下,B策略空间并不是均衡策略,因为一旦采购方知道供应商的收益情况后,就会断绝与之交易而选择其他供应商;同理,对于C策略空间来说,由于采购方获得的租金太多,供应商可能会通过某种渠道告发或披露,因此,C策略空间也不是均衡策略。如果要移回A策略空间,虽然供应商愿意,但采购方因其具有特权并不心甘,所以,A策略空间也不是真正的均衡策略[④]。只有移动到D策略空间,采购方与供应商相互处于威胁点上,任何一方采取既定策略,另一方均无法寻找更好的策略。此时,D策略空间属于纳什均衡策略(H甲,H乙)。之所以将D策略空间设置为常量0,是因为采购方的设租本来就是凭借特权,使用纳税人的资金进行采购的,对于采购方来说属于无成本采购;供应商虽然表面上支付了采购方一定量的“寻租成本”,但并不是从其固有的成本中支付的(陈裔金,1997),而是寻租成功后所获得租金的一种扣除而已,并且往往表现为获得租金后的支付[⑤]。因此,从博弈均衡解来看,A和D两种可能的均衡解可以用公式表示如下:
假设r甲表示采购方获得的租金额,r乙表示供应商获得的租金额,R为租金总额(供应商获利总额-正常生产利润),f为设租的风险系数(0<f<1),M为采购方获得的常量租金,则策略空间A可以用公式表示为:
r甲=R÷2×f+M (2)
此时,采购方与供应商各自获得一半的租金,形成共谋均衡,虽然它比较接近实际,但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纳什均衡。
对于策略空间D来说,由于f和M均为0,则(2)式演变为:
r甲=r乙=0 (3)
此时,如果采购方在没有另外寻找供应商的情况下,则会中止与乙方的共谋,而采取公事公办的态度,因此,达到纳什均衡。
对于一次性静态博弈B和C而言,在实际分散性政府采购中可能会同时存在,但作为采购方或供应商总是通过其他途径找回“补偿”。比如:在B策略空间,采购方可能会在事后再向供应商索取“好处”,此时,如果供应商想继续与采购方共谋的话[⑥],则其会投其所好,给予采购方索要的“好处”甚至是更多的“好处”,以利于采购方下次向其订货;如果供应商不想继续与采购方共谋或者只是一次性采购的话[⑦],则其会拒绝采购方的要求或者只象征性支付一些“好处”了事。如果采购方索取不成功的话,则其会在下次采购中提高租金,将策略空间移至C,因此,加大租金是分散性政府采购博弈的一个结果。在C策略空间,供应商如果感到“吃亏”,就会降低货物、服务或工程质量,以找回“补偿”。其结果也导致名义租金不变,实际租金提高。
二、寻租的外溢效应
在多次寻租博弈中,会出现三种外溢效应:一种是溢向社会,导致社会成本增加,关于这方面的详细讨论将在后文中分析;第二种是溢向另一采购方(即设租人),产生新的设租人;或者是溢向另一供应商(即寻租人),产生新的寻租人;第三种是溢向采购方的上级管理部门或上级官员,这是设租人为了降低设租风险、寻求保护使然。下面让我们来具体分析后二种外溢效应。
(一)新设租人和寻租人的产生
上面讨论的D策略空间虽然属于纳什均衡策略,但对于分散性政府采购来说,并不是采购方和供应商所追求的最优解。C策略空间为采购方的最优解,B策略空间为供应商的最优解,A策略空间为双方的次优解。
对于采购方而言,由于其具有政府采购特权,正如上述分析的那样,他不甘心于A策略空间,重复博弈的结果,必然导致其提高租金直至C策略空间,此时,如果供应商不愿意合作,即不愿意支付采购方所索要的租金额,则采购方会另寻愿意合作的供应商,导致新的寻租人产生。对于B策略空间,如果采购方感到吃亏,于事后向供应商索取“好处”未成功的话,他可能也会拒绝与该供应商继续合作而另外寻找新的寻租人。这样一来,采购方可能会面临两种风险:一是其设租范围的扩大,被发现的机会增多;二是与其共谋的供应商增多,被告发的概率增加,即面临着不合作供应商的检举与揭发风险。
对于供应商而言,由于其利润空间不易被采购方观察到,所以,他也不甘心于A策略空间,试图向B策略空间转移。然而,其利润空间迟早会被采购方知道,加之在重复博弈中,供应商始终处于较为被动的地位,为了保持与采购方的长期共谋并从中获得非生产性利润(即寻租租金),只好向采购方提供更多的租金,直至D策略空间。此时,由于不存在寻租租金,同时,也面临着被采购方拒绝继续采购的风险,只好另寻愿意合谋的采购方,导致新的设租人产生。对于C策略空间,如果供应商因不愿意支付采购方所索要的租金额而被抛弃的话,则供应商也会另外寻找新的设租人(“经济人”假设决定了他必然这样做)。对于B策略空间,如果采购方感到受骗的话,会事后向供应商索要一定的“好处”,此时,如果采购是一次性的,则供应商也会拒绝采购方的要求,自然就不会存在再次博弈,供应商也会另外寻找新的设租人。此时,如果供应商因被采购方拒绝继续采购其货物(服务或工程),则其有可能检举揭发采购方,但其也面临着“检举有效”和“检举无效”的博弈,以及“检举危及自身利益”和“检举不危及自身利益”的博弈(陈裔金,1997)。在法律制度相对健全的情况下,“检举有效”但“检举危及自身利益”和 “检举无效”且“检举危及自身利益”比较符合实际。因此,博弈的结果,供应商检举揭发采购方的情况一般比较少[⑧]。
(二)寻租保护
采购方(设租人)由于存在被发现风险和被检举揭发风险,如果要进行长期设租,则其风险成本问题比较突出,这种风险成本包括采购方未露“马脚”时用于预防的费用和露“马脚”后收拾“败局”的费用等(陈裔金,1997),所以,为了降低设租风险或更好地进行采购设租,采购方会作为寻租人向其上级官员或机构寻求保护,进而形成了采购过程中的租金外溢,即设租外溢或寻租保护。由于分散性政府采购的委托代理链较长,这种寻租成本相应也比较大。当采购方的风险成本(F=预防成本+收拾败局成本)小于其所获得的租金(r甲),即F<r甲时,采购方才会继续设租;反之,当F≥r甲时,采购方由于无法继续下去而停止设租[⑨]。在寻租保护过程中,由采购方的风险成本、时间成本等构成的寻租保护成本或设租“投资”(陈裔金,1997)与其所获得租金之间的关系可以用图2表示如下:假定其他条件既定不变,则风险成本和时间成本等越大,单位寻租保护成本的租金相对越小,因此,使得单位租金曲线由左上方向右下方倾斜,直至0(单位租金等于单位寻租保护成本)为止。在这过程中,由于存在上一级设租人(采购方的上级机构或官员)的保护,作为寻租人的采购方会在寻租保护过程中边投资边受益,因此,其总租金会随着寻租保护成本的增加而相应地增加,当单位租金等于单位寻租保护成本时,其总租金达到最大值。所以,总租金曲线是一条由左下方向右上方倾斜的曲线,其中的M线为某一常量租金线。
三、寻租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通过上述分析,关于寻租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由于政府采购中的寻租是一种无成本寻租,寻租成功,则采购方(设租人)和供应商(寻租人)分别获得了约定的租金,结果导致政府性资金的无谓浪费,其浪费数量可从实施集中性政府采购节约资金比例逆推出来。如图3a和图3b所示,在完全竞争条件下,政府性资金损失为GE0Q0Q1面积,恰好被采购方和供应商以租金(P1E1GP0)的形式获得[⑩],政府作为消费者,其消费者剩余损失为P1E1E0P0,其中E1E0G为无谓损失;在垄断竞争条件下,政府性资金损失为HMQ0Q1面积,采购方与供应商共谋所获得的租金总额为P1E1NH面积,小于政府性资金损失,这是因为其中有一部分因供应商垄断所造成的损失。同理,政府作为消费者,其消费者剩余损失为P1NMP0,其中NMH为无谓损失。
(2)寻租导致政府开支扩大,纳税人负担加重。为了保证政府的正常运转,政府采购量必须达到OQ0。在分散性政府采购情况下,由于存在寻租问题,财政预算约束被软化,表现为预算支出规模不断扩大,因此,加重了纳税人的下期纳税负担,同时,具体采购主体或机构和供应商从中获得的租金规模相应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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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应商通过寻租寻求行业垄断,导致消费者剩余下降,并阻碍技术创新,进而有碍经济增长。通过寻租,供应商获得了政府一定程度的保护,在供应商为数不多的情况下,他们就会联合起来寻求垄断,一方面可以通过分散性政府采购获得垄断利润和寻租租金,另一方面,可以通过提高市场供给价格,掠夺普通消费者的消费者剩余。如图3b所示,在政府的保护下,竞争者不易进入,因此,供应商完全有能力以政府采购威胁一般的消费者,将供应价由OP0提高到OP1(当然此时的供应价仍然小于政府采购的供应价,也只有如此,才不至于吓跑普通的消费者,导致市场客户流失。),导致普通消费者因价格变化而发生收入效应,其购买量由OQ0下降为OQ1,消费者剩余也有小幅度的下降,即由P0MK下降为P1NK,HNM为无谓损失。既然能够通过寻租寻求政府保护,供应商进行技术创新以寻求利润(寻利)的积极性就会因此降低,不仅如此,他们还会通过寻租的办法阻碍新技术的推广,以保护自身的垄断利润和垄断租金,进而导致社会经济增长速度放慢。
(4)寻租影响供应商之间的公平竞争,导致寻租供应商与非寻租供应商之间的利益失衡,进而导致市场竞争秩序的紊乱。在完全公平竞争条件下,供应商之间的利益分配基本上是均等的,然而,由于分散性政府采购中的寻租问题存在,导致寻租供应商不仅获得了销售量的增加,实现了正常的生产利润,而且通过寻租活动又实现了额外的非生产性利润――租金收入;与之对应的是非寻租供应商,因为寻租供应商而失去了政府采购市场中的应有份额,从而导致其正常的生产利润不能完全实现。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寻租供应商与非寻租供应商重复博弈的结果,必然导致所有的供应商进行寻租,进而导致整个市场的竞争秩序紊乱。正如安尼·克鲁格(Anne O. Krueger, 1974)所分析的那样:寻租活动的蔓延,具有恶性循环的趋势。因为寻租活动的存在,市场竞争的公平性被破坏了,使人们对市场机制的合理性和效率发生了根本怀疑。
(5)由于分散性政府采购的委托代理链过长,与寻租相伴随的是集体腐败乃至于行业腐败。正如前面分析的那样,为了寻求长期设租,分散性政府采购官员或机构会向其上级官员或机构寻求保护,即再寻租。这样一来,很自然地形成了集体性设租与寻租,导致集体腐败。久而久之,因为政府采购中的寻租与腐败而影响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四、结论
通过研究,我们发现,要解决分散性政府采购过程中的寻租问题,单靠目前所运用的各种非经济手段,如政府采购制度、法律制裁、教育等,只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寻租问题,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采购中的寻租问题。我们认为,要解决分散性政府采购中的寻租问题,只有通过经济手段和非经济手段双管齐下的方式,方能奏效。有关解决办法,我们将另文专门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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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conomic Analysis of Rent Seeking In Governement Procurement
PeiYu
PengWenBing
【Abstract】It’s well known about the rent-seeking and the corruption problem in the government procurement, but the research about its form mechanism is very fewer in present literature. So this thesis aims to analysis its form process, its effects to the economy and the society only by pure economy point. We have found that rent-seeking problem can’t be resolved only by the non-economic means (system, law, education, etc.), we can resolve this problem successly by the economic means and the non-economic means.
【Key Words】Government Procurement Rent-seeking Game Economic Analysis
[①] 裴育,男,1967年生,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经济学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邮编:200433。
[②] 彭文兵,男,1966年生,复旦大学管理学院,管理学博士后;邮编:200433。
[③] 根据上面分析,采购方特指分散性政府采购机构或具体的采购官员。
[④] 由于政府采购官员与供应商均属于“经济人”,前者为了个人利益,往往只好选择A策略空间,即与供应商共谋,平分租金。这种均衡与分散性政府采购的实际情况一般是吻合的。
[⑤] 在重复性的政府采购情况下,供应商本次支付给采购方的租金往往是上一期所获得寻租租金的一部分。
[⑥] 在货物或服务采购中,这种情况比较多见。
[⑦] 一次性采购通常表现为工程采购或重大资产购置。
[⑧] 如何提高供应商检举揭发采购官员设租的积极性,关键在于降低对其进行惩罚的力度(相对于设租人而言)。
[⑨] 这并不排除偶而或临时出现F≥r甲的可能,由于存在设租外溢或寻租保护,采购方会通过再次设租将寻租成本弥补回来。但从长期来看,上述分析结果成立。
[⑩] 这里假设其他条件既定,则政府性资金损失正好等于租金总额,即GE0Q0Q1=P1E1GP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