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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娄底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注意事项


     1、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应区分报考人员的具体情况,指导报考人员根据本文规定,正确选择报考科目。并对报考人员报名时按规定提供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参加非全科考试的人员按规定提供的其他相关有效证件原件进行认真审核,特别要加强对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免试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审核。

  2、根据有关规定,已取得我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未取得电算会计资格证且未注册的人员,一律不能从事会计工作。因此,此类人员请按规定尽早报考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

  3、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持本人身份证及其他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并提供同底2张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

  4、2006年度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不安排补考。因此,请考生认真学习,全面掌握考试内容,并熟悉考试软件。

  5、2006年度所有情况下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均为一次性考试合格有效。

  6、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内容严格按《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的规定。为了满足广大会计人员提高业务能力和会计职业道德素质的需要,正确理解考试大纲的精神,系统掌握考试大纲的有关内容,省财政厅根据近年来会计改革和会计发展的内容,组织有关专家学者编写了2006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用书一套,包括《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练习盘》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此套辅导用书在2005年的基础上进行了重大修改,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到当地财政部门自愿订购。

  7、报考人员根据属地原则到当地县级以上财政部门报名。娄底市直各单位和中央、省在娄星区各单位报考人员一律到我局报名。

  8、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由我局按省财政厅规定格式统一印刷,请考生到当地报名点领用。

更新时间2023-02-20 21:39:24【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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