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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关于部分申请人员免试取得《会计证》的公示


  根据财政部令第73号《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及《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湘财会﹝2013﹞16号)相关规定,袁应芝等16位同志符合免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条件,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2014年7月3日至7月11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免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意见,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省财政厅会计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电话:0731—85165354

  附件:点击查看符合免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条件的人员名单

更新时间2023-02-20 22:34:06【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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