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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会计证《会计基础》第六章第四节对账讲义


第四节 对账

1.通过对账,应当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2.账账核对的内容包括:(1)总分类账簿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

(2)总分类账簿与所属明细分类账簿核对。

(3)总分类账簿与序时账簿核对。

(4)明细分类账簿之间的核对。

3.账实核对包括:(1)现金日记账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数额是否相符

(2)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的余额是否相符

(3)各项财产物资明细账账面余额与财产物资的实有数额是否相符

(4)有关债权、债务明细账账面余额与(对方单位)的账面记录是否相符

更新时间2023-02-20 22:12:24【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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