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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直发放第三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关于发放省直2013年第三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省直2013年第三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的考生:

在省财政厅会计人员服务中心(华安街14号六楼)报名参加2013年第三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于2013年10月8日起(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石家庄市新华区华西路21号(新百广场西北边,十七中对面)一楼河北省财政厅行政审批中心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在各设区市、县(市)区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报名参加考试的合格考生,请咨询当地会计管理机构发证事宜。

省财政厅会计处
2013年10月8日

更新时间2023-02-20 22:20:26【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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