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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基础》第二套全真卷及解析(简答题)


四、简答题(共20分)
1.简述企业利润分配的程序及规定。(12分)
2.坏账损失的估计方法主要有哪些?我国《企业会计制度》对其是如何规定的?(8分)

1.答:企业本年实现的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为可供分配的利润。企业每年实现的净利润,首先弥补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然后应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是指企业按照本年实现净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的盈余公积金。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制企业(包括国有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其他企业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提取比例,但至少应按l0%提取。企业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公司制企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经过股东大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其他企业也可以根据需要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的提取比例由企业视情况而定。 (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企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可以按规定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企业如果发生亏损,可以用以后年度实现的利润弥补,也可以用以前年度提取的盈余公积金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未弥补完,不能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前,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2.答:坏账损失的估计方法主要有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和销货百分比法三种。我国《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只能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坏账准备的提取方法及提取比例等均由企业自行确定。提取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更新时间2023-02-20 21:45:20【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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