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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日常业务解答之纳税人使用财务软件做帐要不要报财政局审批


问:纳税人使用财务软件做帐,要不要报财政局审批

   一、 使用电算化财务软件不需向财政部门审批(备案)。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三百六十二号)的有关规定,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纳税人建立的会计电算化系统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能正确、完整核算其收入或者所得。纳税人会计制度健全,能够通过计算机正确、完整计算其收入和所得的,其计算机输出的完整的书面会计记录,可视同会计账簿。因此,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按以上规定执行,到税务机关备案时应提供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

   三、使用电算化财务软件需具备如下条件:

   1、会计核算软件合法使用权证证明;  

   2、本单位制定的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3、本单位会计电算化系统操作内部分工一览表

   4、本单位会计电算化系统会计科目一览表

   5、本单位会计人员持有会计电算化初级以上合格证书

   6、其它相关资料

更新时间2023-02-20 21:38:09【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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